西安统筹医保报销规则主要分为门诊和住院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规则
- 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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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特殊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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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 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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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50元(部分病种如肺结核、大骨节病等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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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除肺结核等4种病种外)。
-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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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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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先行支付5%,剩余部分按60%报销。
- 门诊两病待遇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药品费用统一按60%报销。
二、住院报销规则
- 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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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院级别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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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医疗):起付线150元,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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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支付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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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200元,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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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特等:起付线2000元,支付比例5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万元。
- 特殊群体优惠
- 贫困人员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由基金全额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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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持身份证、社保卡、住院证等材料办理,出院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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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不累计 :门诊和住院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不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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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参保后享受与职工相同的门诊统筹待遇。
以上规则综合了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