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 计算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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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数值是通过将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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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 计算天数 :
- 生育津贴的计算天数依据具体的生育情况有所不同,但一般是按照规定的产假天数来计算。
- 计算公式 :
-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
示例计算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某职工顺产,享受98天产假,那么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生育津贴 = 8000 ÷ 30 × 98 ≈ 26133.33元。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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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按职工月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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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工的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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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