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4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基数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示例 :
若某公司202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高于广州202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000元的3倍),则计算基数为15000元。
二、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总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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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基础产假) + 80天(奖励假) = 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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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98天 + 30天 = 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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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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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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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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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三、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示例 :
某职工顺产,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8000元,产假178天,则生育津贴为:
8000 ÷ 30 × 178 ≈ 47,466.67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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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 :若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变动,需按年度重新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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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合并计算 :同时存在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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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职工 :2025年新参保单位以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