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
昌都市,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 ,位于西藏东部,地处横断山脉和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昌都市东与四川省隔江相望,东南与缅甸及云南接壤,北与青海省交界,是西藏自治区东大门,也是川藏公路和滇藏公路的必经之地,被誉为“藏东明珠”。
昌都市古称“康”或“客木”,唐代为吐蕃王国的一部分,明清以后统称此地为康藏地区,原西藏政府称它为“朵康木”地区。1950年10月19日,成立了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1960年初设昌都地区行署,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复撤销昌都地区和昌都县,设立地级昌都市。
昌都市幅员面积10.98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500米以上,现辖10县1区1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76万,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95.5%。昌都市地处高原亚温带亚湿润气候区,西北部、北部严寒干燥,东南部温和湿润,日照时间长,干湿分明。昌都地区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是西藏第二大林区,现有林地142万公顷,药材资源丰富,拥有各类药材1200多种,其中可利用药材750多种,被誉为“藏医药的故乡”。
昌都市旅游资源富集,有左贡东坝传奇藏寨、左贡美玉草原、强巴林寺等旅游景点。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开放合作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遇下,昌都依托现代交通体系,向东可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北可融入陕甘青宁经济圈、大香格里拉经济圈、兰州西宁城市群、滇中城市群,是西藏面向内陆的重要开放枢纽。
昌都市还是“茶马古道”从川、滇进藏后的第一站,历史底蕴深厚,是雪域高原第一面五星红旗升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