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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合作医疗在外地 是能够报销的 ,但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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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备案 :参保人员需要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者经审核符合急诊条件的,可以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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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备案 :如果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住院时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也可以在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未办理异地手续的,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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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门诊和住院费用 :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若在当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都可以申请报销。报销人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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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关于报销比例,它根据就诊医院的等级而有所不同。门诊报销方面,村级卫生院最高可达60%,镇级卫生院为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则降至20%。住院报销比例则相对更高,镇级卫生院高达60%,二级医院为40%,三级医院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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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报销 :出院时,若当地支持新农合异地结算,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原则为多退少补。若不支持,则需携带相关材料返回参保地办理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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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社保工作人员或新农合办,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确保手续完备,避免报销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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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好所有相关的就医材料,包括转诊证明、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便顺利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