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通知,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时间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补缴时间分段
- 集中补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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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2024年1月6日至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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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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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人群需在缴费到账后30天(即2024年3月6日前)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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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 窗口补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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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2024年2月29日(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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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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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剩最后一天补缴,错过将无法享受2024年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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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和特殊情形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缴费标准
- 总筹资标准 :102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38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待遇享受期
- 补缴后待遇享受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 特殊人群政策
- 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 历史缴费期差异
- 2023年缴费期已过(12月25日截止),需关注2024年最新通知(如集中征缴期延长至12月28日)。
建议尚未缴费的居民尽快通过官方渠道(如河北税务公众号)办理补缴手续,避免影响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