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起付标准标准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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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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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800元(区属医院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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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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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150元
- 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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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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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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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二、报销比例分段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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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 :在职职工20%,退休职工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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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 :在职职工14%,退休职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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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0000元 :在职职工7%,退休职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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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以上 :在职职工6%,退休职工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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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 :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起付线为900元,超过后不再扣除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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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起付标准 :转至市外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转出地起付标准不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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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政策 :同一级别医院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每次递减20%,最低不低于200元。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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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100元,退休人员60%,在职人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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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需通过评审鉴定的病种(如糖尿病合并并发症)起付标准500元,退休人员90%报销比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