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焦作市职工医保政策,报销额度及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 起付标准
- 按次设定,每次40元,同一医疗机构一天内多次就诊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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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二级55%、基层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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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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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签约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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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800元/人。
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 报销额度
- 无年度最高限额,仅对超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上限的费用进行补充报销。
- 起付标准与比例
- 与普通门诊统筹合并起付线40元,按55%比例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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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免报额度 :在职职工2000元/年,退休职工1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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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在普通门诊基础上增加400元免报额度,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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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门诊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递减,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7日起实施,调整后的报销额度和比例旨在进一步降低职工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