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延迟退休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延迟退休的基本原则
- 小步调整:逐步延迟退休年龄,避免一次性大幅度调整带来的社会冲击。
- 弹性实施:允许职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提前或延迟退休。
- 分类推进:根据不同行业、岗位特点,制定差异化的延迟退休政策。
- 统筹兼顾:在延迟退休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
延迟退休的具体规定
- 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
- 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
- 女职工的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逐步延迟至55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逐步延迟至58周岁。
- 最低缴费年限的提高:
- 从2030年1月1日起,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弹性退休制度
- 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 弹性延迟退休: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特殊工种的退休政策
- 对于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特殊工种的职工,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就业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