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根据河南省职工医保政策,个人缴费比例存在以下情况:
一、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 基础比例
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比例为 2% ,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 特殊调整后比例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 9%+1% (即10%),个人缴费比例仍为 2%+3元 。
二、其他社保项目个人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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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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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比例:8%。
-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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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比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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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比例:0.2%(农业户口不缴纳)。
-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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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比例: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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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纳。
- 住房公积金
- 缴费比例由单位在5%-12%之间自主选择,但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三、缴费基数与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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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全省统一设保底基数(3409元)、平均基数(5681元)、二倍基数(11362元)和封顶基数(17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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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每月划入比例为2%,余额累计但最高不超过当年缴费总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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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300%,则按缴费基数300%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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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60%,则按缴费基数60%作为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社保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