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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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个人自付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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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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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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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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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个人自付比例为45%。
-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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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等):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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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病种(如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等):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为85%。
-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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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职工门诊共济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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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一下定点医院: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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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职工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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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院:在职职工报销55%,退休职工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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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三级定点医院:在职职工报销50%,退休职工报销55%。
- 急诊抢救报销比例 :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确诊后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 最高支付限额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