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长期居外住院直接结算待遇 :
-
备案到除北京、上海以外异地城市的,即时开通备案地、参保地双向同等住院待遇。备案地就医支付比例按照沈阳市相应参保人员类别、相应医院等级规定执行。
-
备案地为北京市、上海市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要件,给予保留沈阳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本地医保待遇,否则,将沈阳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报销比例(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急危重病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 :
- 按照沈阳市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按统筹基金70%比例报销,居民医保由统筹基金按60%比例报销)。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就医待遇 :
- 在备案地因病住院治疗,按照沈阳市相应参保人员类别、相应医院等级规定执行。
- 临时外出人员异地住院就医待遇 :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沈阳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为基准,起付线上调至2.5倍,报销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按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标准执行;补充险按原政策不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比例较本地就医降10个百分点。
- 异地转诊人员 :
- 经备案后转往外地住院治疗,学生及未成年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00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5%;成年及老年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200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综上所述,沈阳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因具体情况而异,具体报销比例可参考上述信息。建议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确保能够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