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 不 属于自费。根据医保报销规则,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有明确区分:
- 医保统筹支付
指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报销的部分,患者无需直接支付。
- 个人自付
指医保目录内的费用中,患者需要按比例或金额自行承担的部分,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及目录内超限价等。
- 个人自费
指医保目录外的药品、项目或耗材,需患者全额支付。
举例说明 :
若某次住院总费用为5000元,医保目录内费用4500元,报销3600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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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支付 :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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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4500元 - 3600元 = 900元(含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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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费 :5000元 - 4500元 = 500元(目录外药品或材料)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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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需达到起付线标准,未达标准需全额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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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品或治疗可能涉及个人自付比例(如手术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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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先支付自付部分,不足部分需自费。
综上,医保统筹是医保报销的核心部分,不属于自费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