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领取条件
- 年龄要求
参保人员需年满60周岁。
- 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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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无需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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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60周岁,需累计缴费满15年。
- 其他限制
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二、特殊缴费年限处理
- 不足15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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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逐年缴费,从到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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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 超过15年的情况
- 需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年限可补缴,但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三、待遇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 基础养老金 和 个人账户养老金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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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由政府财政补贴构成,2023年1月起全省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23元(原1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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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累计计算,计算公式为: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39}
$$
(139为计发基数)。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档次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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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缴费档次对应不同基础养老金标准,缴费越多,退休后待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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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了30元缴费档次,最高档每月可增加约12元基础养老金。
- 申领流程
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表,经村(社区)初审、协办员审核后,由县级社保机构核发。
- 终止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后,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若领取人员死亡时未领取丧葬补助金,遗属可领取6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
以上政策依据河南省官方文件整理,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