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电价采用阶梯分时计价模式,具体标准如下:
一、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标准(2025年最新)
- 分档电量与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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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含),电价为0.55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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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年用电量2161-4800千瓦时(含),电价为0.60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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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电价为0.858元/千瓦时。
- 峰谷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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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白天气段) :0.6-0.7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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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时段 :0.3元/千瓦时(如晚上9点至次日早上8点)。
二、其他注意事项
- 合表用户电价
- 不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户,电价在原基础上提高0.022元/千瓦时。
- 特殊群体优惠
- 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月设10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
- 政策执行时间
- 该标准自2023年1月16日起执行,按年调整。
三、电费计算示例
以某户年用电量4500千瓦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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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180千瓦时 × 0.558元/千瓦时 = 100.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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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400-180)千瓦时 × 0.608元/千瓦时 = 12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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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4500-400)千瓦时 × 0.858元/千瓦时 = 275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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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电费 :100.44元 + 121.2元 + 2750.4元 = 3972元。
四、政策依据
以上标准依据湖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制定,城乡“一户一表”用户执行分档电价,未执行用户按合表电价(原价+0.022元/千瓦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电网公司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