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政策,成都市医保不认可外地缴费年限,具体原因如下:
一、政策执行标准
- 本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医保缴费年限应累计计算。但成都市执行更严格的本地化政策,要求退休前需在本地累计缴纳医保满15年且累计缴费满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待遇。
- 历史政策延续性
成都市医保政策长期未调整过外地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规则,导致外地缴费年限无法直接计入本地账户。
二、成渝地区特殊政策
- 成渝医保年限不互认
2024年3月1日起,成渝两地医保缴费年限尚未实现互认。例如在重庆参保5年的人员将关系转移至成都后,成都不计入其本地缴费年限,可能影响退休资格认定。
三、其他相关因素
- 医保基金压力
四川省作为人口大省和人口输出大省,医保基金面临较大压力。限制外地缴费年限有助于控制基金支出,确保本地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
- 缴费年限统一标准
全国医保逐步实现全国统筹,但各地对缴费年限的认定仍存在差异。成都市目前尚未调整政策以适应全国统一趋势。
总结
成都市医保不认外地缴费年限是地方政策与全国统筹过渡期的产物,主要出于本地医保基金压力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规则的差异。未来若政策调整,可能逐步实现更广泛的年限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