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70%
根据2025年安徽宿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身份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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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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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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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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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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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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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2000元(不结转、不累加)
- 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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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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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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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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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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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二、报销计算公式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额度 =(政策范围内费用 - 个人先付部分 - 起付标准)× 医疗机构支付比例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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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免报额度 :在职职工2000元/年,退休职工1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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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2万元(年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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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
四、示例计算
若刘女士(70岁退休教师)在三级医院门诊花费1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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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金额 =(1750 - 800 - 1300)× 60% = 4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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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自付金额 = 1750 - 475 = 1275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