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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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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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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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药机构:报销比例为35%。
-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 :
- 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慢性病,经医院备案后,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5%。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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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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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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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 异地就医 :
-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为88%-95%,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金额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
- 职工医保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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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共体基层机构: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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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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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医药机构:报销比例为50%。
- 职工医保住院 :
- 退休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5%,三级医疗机构为80%。
- 大病保险 :
-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补助85%。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则适用于嘉兴市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以及异地就医的情况。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