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保报销分为门诊、住院两大类,具体流程和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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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每次4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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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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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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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一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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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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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职工)
- 门诊重症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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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种门诊规定病种和45种重特大疾病,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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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定期申报,按季度结算
二、住院报销
- 职工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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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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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95%、退休职工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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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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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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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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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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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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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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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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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在医院医保办结算,无需再到社保中心
- 异地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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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转诊单、住院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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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为每月28日至次月27日,次月恢复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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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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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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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月生效 :职工医保次月缴费后即可享受待遇
以上政策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机构解读,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