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育险报销标准2024如下: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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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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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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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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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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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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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 凡符合享受我国法规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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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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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生育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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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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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分娩(手剥胎盘术、宫颈裂伤、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的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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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的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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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修补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的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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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母婴原因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 其他费用 :
- 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按50%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
这些标准全面保障了女职工的生育权益,并提供了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办理生育险报销时,仔细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确保顺利享受到各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