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连云港职工医保政策,住院报销额度和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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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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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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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 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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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300-5000元) :个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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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5000-10000元) :个人负担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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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10000-20000元) :个人负担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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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20000-80000元) :个人负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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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档(80000元以上) :由救助基金补助90%
- 退休人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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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300元(70岁以下)或500元(7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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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80%(70岁以下)、90%(70岁以上)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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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工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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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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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 :7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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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住院 :需办理转出备案,未备案部分个人自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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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门诊费用需符合门诊大病或慢性病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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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 :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60%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连云港市职工医保,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