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苏州市职工医保政策,住院报销额度和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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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2025年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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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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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含)内按90%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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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10万元按9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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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9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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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 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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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与在职职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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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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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含)内按9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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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10万元按9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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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95%结付
二、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后的分段报销
- 采用“分段累计”方式,即每10万元为一个报销段,比例逐段提高。
- 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 用于支付超过10万元部分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5%,基金报销9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全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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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1800元起报,报销比例50%;门诊慢特病无起付线,按病种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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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备案 :未备案的异地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至70%。
以上政策适用于苏州市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