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的行政级别为 地级市 ,具体说明如下:
- 行政地位
乌兰察布是内蒙古自治区下辖的 地级市 ,由原乌兰察布盟改制而来,盟是内蒙古特有的行政级别,相当于省级行政区划下的地区,其下属的旗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 行政区划
乌兰察布市下辖1个区、1个县级市(丰镇)、5个县、4个旗,总面积约5.45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269万。
- 行政级别对比
在我国行政体系中,地级市属于中级行政区划,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例如,内蒙古共有9个盟,但盟本身不设市、县三级行政区划,其下属的旗、县才对应县级和县级市级别。
综上,乌兰察布的行政级别为 地级市 ,其盟级行政单位(原乌兰察布盟)属于省级行政区划体系中的地区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