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河南省职工医保的相关政策,主要变化如下:
一、个人账户管理
- 家庭共济功能扩展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本省参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缴纳居民医保费,缴费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50%,覆盖门诊统筹药品目录中的甲类、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
二、缴费与待遇
- 缴费时间调整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于10月10日启动,职工医保缴费时间与往年一致(10-12月)。
- 待遇统一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医保待遇起止时间,解决转移接续期间待遇享受时间不统一的问题。
- 门诊待遇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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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不设起付线,限当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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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实行门诊统筹,由学校统一管理。
三、药品目录与报销
- 药品目录更新
2024年执行国家医保局第7次药品目录调整,创新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报销比例提高(城镇职工医保60%,城乡居民医保70%)。
- 异地就医结算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80%以上,结算周期缩短至最快1天。
四、特殊群体保障
- 免缴费人群
城乡居民医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可免缴费,减轻经济负担。
- 退休人员待遇
退休人员纳入医保参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支付门诊费用,进一步降低自付成本。
五、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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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 :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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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结算效率 :实现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全覆盖,月结算周期压缩至1天。
以上政策旨在扩大医保覆盖面、优化待遇保障、降低群众医疗负担,并通过家庭共济功能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