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参保
将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流程
- 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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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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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业务分厅办理停保。
- 申请转入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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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处或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转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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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 缴费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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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如柳州2015年标准为140元/年),可通过社区刷卡或银行网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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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冻结,门诊和药店刷卡功能暂停。
二、注意事项
-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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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缴费满15年,未达标者需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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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通常每年11月30日前缴费,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 待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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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低于职工医保,门诊、住院等保障范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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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若累计缴费满15年,可享受与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障。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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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但未达到退休条件的人员,需缴费至满15年或选择终止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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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职工医保期间患重大疾病,可申请医疗救助或商业补充保险。
三、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均属于社会保险体系,但保障待遇和缴费标准不同。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缴费标准,避免影响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