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郑州市居民医保支持异地报销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 备案要求
参保人员需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si.12333.gov.cn])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在就医地直接结算。
-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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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 :自2023年1月1日起,郑州市参保人员可在河南省内其他16个县区(含巩义、登封等)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门诊统筹、药店购药等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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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 :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原则执行。
- 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 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且不提高起付线标准。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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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就医 :若未提前备案,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但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仍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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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时效 :备案成功后,出院时即可结算;若出院后超过1个月再报销,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等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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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选择 :在河南省内异地就医时,参保人员可选择已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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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流程 :未备案或超时未结算的费用,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医药费发票等材料回郑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需关注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省内无异地”政策,但该政策仅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之后新增的异地就医类型(如门诊慢特病),不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前已开通结算的类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操作可通过河南医保官方渠道(如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