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医保统筹在药店买药可报销,具体规则如下:
一、报销条件
- 定点零售药店资质
需通过医保部门认证的定点零售药店,需开通门诊统筹报销服务。
- 医保目录内药品
仅限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包括国家谈判药品、竞价药品等。
- 处方要求
需凭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互联网医院等)开具的合规处方。
- 起付线要求
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开始报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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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在职人员600元/年,退休人员6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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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可能不同,如广西、鄂尔多斯等地封顶线分别为5000元、6000元。
二、报销比例与标准
- 报销比例
通常为50%-65%,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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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按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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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80%。
- 封顶线
年度累计报销金额上限,超过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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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工医保封顶线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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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职工医保封顶线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
三、操作流程
- 选择定点药店
购药前需确认药店是否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可通过医保平台查询。
- 线上支付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系统自动按比例扣除医保报销金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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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 :甲类药全额报销,乙类药按比例报销,丙类药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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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具体比例和封顶线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员可便捷地在定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统筹报销服务,降低用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