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保的报销疾病范围主要涵盖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药品费用,具体如下:
一、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 保障疾病种类
覆盖20种高发重大疾病,包括肿瘤类(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肝肾疾病类(肝硬化、肾功能不全)、心脑血管疾病类(心肌梗死、脑出血等)、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及其他疾病类(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
- 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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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惠保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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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需符合《泰安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
- 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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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免赔额2万元后,医保统筹内费用按80%比例赔付,统筹外费用按70%-80%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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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药品费用无明确限额,但需符合用药评估表和处方要求。
二、门诊特定药品费用报销范围
- 药品目录
覆盖20种高发癌症(如肝癌、肺癌)等重大疾病所需的特定药品,需通过定点医院开具处方。
- 报销比例
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药品费用可报销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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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既往症 :保单生效日前已确诊的肿瘤、肝肾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20种重大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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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年报销限额为200万元,其中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药品费用各10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泰安市民保的官方文件,具体条款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