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险政策,最低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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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 :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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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达级医院 :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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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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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00元/年
特殊说明 :
- 若一年内多次住院,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二、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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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无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可享受6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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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 :统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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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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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财政补助67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的起付线标准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