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政策调整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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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按90%报销,未实施的按70%报销;二级医院58%,三级医院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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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2%,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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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起付标准每次100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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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600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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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无统一限额
二、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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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65%,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比例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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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70元/年,二档520元/年
- 慢性病门诊(两病门诊)
- 报销比例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含药品费用)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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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一档370元/年,二档520元/年),学生按170元/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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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2024年度补助标准达670元/人年,较2023年提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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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60岁以上老人、儿童等,报销比例可能低于职工医保,需关注最新政策
以上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2025年延续执行。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享受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费用可获相应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