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退休职工死亡补助标准根据死亡原因和身份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 退休人员
按死亡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个月 计发。
- 离休人员(含87号文人员)
按死亡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个月 计发。
二、抚恤金
- 退休人员
按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 8个月 计发。
- 离休人员
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 加本人40个月基本离退休金计发。
三、其他待遇
- 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
非农户:每人每月补助210元(2025年标准)
-
农业户口:每人每月补助170元(2025年标准)
-
多人共同赡养:每人每月补助150元
- 孤寡老人或孤儿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四、特殊说明
-
因工死亡 :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额外获得20个月基本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
-
因病死亡 :非因工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10个月基本工资。
-
申请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社保卡、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五、法律依据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山东省地方规定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济南市最新政策,具体金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办理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