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西藏自治区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调整情况,林芝市作为自治区下辖地区,其门诊统筹政策与全疆保持一致, 无统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政策如下:
一、支付限额标准
-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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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职工,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49万元 ;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为 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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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7万元 (与缴费年限无关)。
- 城乡居民医保
- 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城乡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7万元 ;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为 13万元 。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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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300元、退休职工210元(2025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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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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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三级60%;退休人员分别为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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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50%。
三、特殊病门诊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门诊用药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 360元 和 600元 ,可叠加享受门诊用药保障。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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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人员,既往医疗费用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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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以上信息综合了自治区统一调整政策及医保基金支付规则,确保参保人员获得充分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