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云南省昭通市医保政策,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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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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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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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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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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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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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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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全省统一为6000元,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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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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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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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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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45%(仅限非中医诊疗项目)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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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别人群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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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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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等特定群体:0元(政府代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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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 :仅限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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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医疗保障的衔接 :门诊统筹与住院待遇分别计算,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与住院限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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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与2022年职工医保标准存在差异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身份(职工/居民)及就医机构等级,结合年度医疗费用情况,合理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