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保政策,出生婴幼儿一年的医保报销情况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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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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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3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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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500元,报销5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8万元以内,超出部分按上述比例报销。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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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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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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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600元
- 门诊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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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线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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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报销标准一致(如三级医院60%报销比例)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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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转院或异地急诊时,起付线提高至600元,报销比例降低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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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报销 :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门急诊费用,起付线800元,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补助30%
以上政策综合自贵州省医保局最新文件,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微调,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