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与职工医保有明显区别,具体如下:
一、门诊费用报销限制
- 药店购药不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仅支持在定点医疗机构(如医院)的门诊费用报销, 不支持在药店购药直接结算 。这与职工医保不同,职工医保设有个人账户,可在定点药店直接使用。
- 门诊报销比例与层级医疗机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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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报销比例通常为60%,年度封顶线(如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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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不低于40%。
二、门诊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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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提供医保卡、就诊记录、处方笺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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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需符合医保药品目录,自费部分超过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
三、特殊门诊保障(部分地区试点)
部分城市(如云南、芜湖)试点将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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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经备案后按60%比例报销,无起付线,年度限额(如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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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年累计起付线1200元,超过后按70%比例报销,封顶线与住院封顶线合并计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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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先自费结算,再到医保所在地报销,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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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待遇水平低于职工医保。
综上,城乡居民医保 不支持药店购药报销 ,门诊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按比例报销,且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