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吉林省城乡居民异地就医门诊 可以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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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门诊免备案直接结算 :吉林省已实现省内异地门诊免备案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即可在参保地外的其他地区定点医药机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和普通门诊统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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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吉林省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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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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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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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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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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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已经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可以在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无法补办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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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综上所述,吉林省城乡居民在异地就医门诊可以享受一定的报销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可参考上述信息。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