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生育津贴的金额根据生育子女数量和生育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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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子女 :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亳州市的第二个子女,给予 不少于2000元 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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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子女 :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一次性补助不少于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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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额外获得半个月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按日计发。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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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3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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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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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3-7个月):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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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
三、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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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90天(含)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获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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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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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补贴 :未参保的配偶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补贴(如顺产2400元补贴的5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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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缴费基数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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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由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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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以上政策为2024年最新调整内容,具体实施措施仍在制定中,建议关注官方公告。
以上信息综合了生育津贴、营养补贴及一次性补助的标准,具体金额需结合个人缴费基数和生育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