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齐齐哈尔市医保政策,门诊统筹异地结算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异地直接结算的适用条件
- 参保资格要求
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需办理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转诊转院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手续,并完成门诊慢性病备案登记。
- 就医地与参保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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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需开通门诊统筹异地直接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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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政策(如起付线、支付比例等)与就医地保持一致。
二、结算流程与方式
- 直接结算操作
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已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费用,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费用审核机制
根据“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原则,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按协议审核后支付。
三、查询与备案管理
- 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或APP查询参保地及就医地门诊统筹开通情况,完成备案后无需重复备案。
- 定点医药机构查询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支持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四、特殊门诊类型扩展
2025年1月1日起,齐齐哈尔市将“胚胎培养”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按乙类管理,执行本地住院待遇政策。此类项目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备案后,按流程申请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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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门诊统筹的统筹地区暂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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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系统故障或政策调整,可通过12333热线咨询。
以上信息综合了齐齐哈尔市医保局最新政策及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操作指南,确保覆盖门诊统筹异地结算的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