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费用分段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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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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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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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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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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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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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限额 :CT、核磁共振等大型检查项目按1000元起报销。
- 特殊群体优惠
- 60岁以上老年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补偿政策
- 分段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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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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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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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元以上: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提高至70%-80%。
- 特定病种补助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肺癌等12种大病,补助比例达70%。
四、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 I类病种 (如精神疾病):按门诊可报费用的90%报销,每年最多申报3种,年度限额6000元。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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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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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有年度支付限额(如200元/人),超过部分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眉山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