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大连市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 年度支付上限
2025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上限保持为 1.2万元 不变。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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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含精神病、传染病专科):起付标准200元,退休职工报销比例75%,在职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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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退休职工75%,在职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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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00元,退休职工75%,在职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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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三级医疗机构 (如四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退休职工75%,在职职工70%。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签约后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例如职工医保在职职工报销比例可达80%)。
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 年度支付上限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 500元 ,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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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15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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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5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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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35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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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150元,报销比例60%。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签约后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例如居民医保成年参保人报销比例可达6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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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起付标准 :按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累计,次年1月1日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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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累计规则 :同一医院或不同医院多次就医费用可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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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时间 :2024年3月1日签约当日起生效,2025年3月1日到期续签。
以上信息综合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标准,具体以大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