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湖南省人民医院作为医保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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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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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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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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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为退休职工,起付线为1300元,但报销比例仍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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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时,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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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未备案或非急诊转诊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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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有所差异,普通门诊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7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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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供额外保障,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南省医保政策文件及医院等级差异,确保覆盖主要报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