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强制实施始于 1998年 ,具体如下:
- 制度建立时间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求1999年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缴费与待遇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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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的缴费义务自1999年1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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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 次月 (即1999年1月起)开始缴费,待遇从缴费当月开始生效。
- 覆盖范围与缴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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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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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可自愿参保。
- 其他相关说明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7年试点,2010年全面铺开)与职工医保并行实施,但强制实施时间晚于职工医保。
综上,中国医疗保险强制实施的时间节点为 1998年12月14日 (政策发布),而实际缴费和待遇生效时间为 1999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