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灵活就业医保中断一个月后, 是可以 进行补缴的。补缴后,从续保次月开始可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但是,如果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即使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也不能报销,并且需要重新计算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具体补缴条件如下:
-
欠费1个月或2个月的,欠缴保费可随着下月保费一同代扣,但欠费状态会影响办理就医结算及医保关系转移、退休等变动业务,建议有欠费当月及时补缴。
-
欠费3个月的,自动停保,再次办理续保时,需将欠费补齐,中断期间不予补缴,并重新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首次参保缴费或中断后缴费,医保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中断后办理补缴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缴费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且中断前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两年。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者可到医保服务窗口核定补缴费用,补缴到账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
灵活就业参保人中断缴纳后3个月内足额补缴到账的,中断期内应有的医保待遇可享受;未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到账的,实行连续参保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挂钩政策,其余情况中断期内不享受待遇,自重新缴费到账之月起执行2个月统筹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可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出现医保中断时,尽量在3个月内完成补缴,以避免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