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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去定点医院拿药时 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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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在一级医院拿药,药品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可以按80%的比例报销,每年最高可报销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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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包括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药品,具体药品需要在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
- 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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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医院已申请成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患者在此门诊看病就医,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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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8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为55%。
- 定点药店购药 :
- 参保职工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可以使用医保卡刷卡支付,并且可以直接享受门诊费用报销待遇。
综上所述,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去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拿药时,只要药品费用在医保政策范围内,都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参保职工及时关注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