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约为50%,起付线0-200元不等,年度限额600至2000元。
-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 高血压和糖尿病相关治疗的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限额1600元。
- 慢特病报销 :
- 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病、精神障碍、免疫性疾病等11种慢特病,门诊报销起付线低于入院起付线,报销按照同级别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 住院报销 :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 特定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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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85%,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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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医保报销比例:老年居民、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大龄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时按65%的比例结付;在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就医的,按40%的比例结付;在校(园)学生、少年儿童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B级定点零售药店就医配药,统一按65%的比例结付。
- 跨省就医 :
- 跨省就医起付线按照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综上所述,江苏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医疗机构级别以及是否跨省就医等因素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