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 在市区二级及二级以下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 :
- 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 在市区三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 :
- 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80%,个人负担20%。
-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 :
- 从原来报销50%调整为100%全部报销。
-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 :
- 以前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报销生育医疗费的50%,今后则调整为100%报销。
- 妊娠反应住院治疗、先兆流产住院保胎治疗的费用 :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50%。
- 产后出血需要输血治疗的 :
- 其治疗费用按照生育并发症支付办法报销,血费也报销50%。
- 生育津贴 :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这些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