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通常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一致, 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但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地市级行政单位统筹,各地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来说:
- 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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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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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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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 :
- 是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 缴费比例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通常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 缴费基数上下限 :
- 缴费基数存在上限和下限,通常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下限,300%为上限。
- 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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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地区,如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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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计算(含生育保险)。
建议:
- 由于各地规定差异较大,建议职工和用人单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