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 报销比例与徐州市内同级别医院标准相同,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 转外就医人员和异地就医再转院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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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且不参与市内起付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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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转诊转院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同级别医院标准降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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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与徐州市内一致。
- 异地急诊 :
- 报销比例执行徐州市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制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 异地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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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办理异地就医后,可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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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执行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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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统筹年度内,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含门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 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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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通过具备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负担5%后按照徐州市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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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非急诊且未转诊备案的,个人负担20%后按照徐州市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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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通过具备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备案的,在徐州市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5%;办理非急诊且未转诊备案的,在徐州市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5%。
- 省内异地就医 :
- 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 普通门诊 :
- 异地未备案门诊待遇报销比例降低20%。
- 普通住院和门特 :
- 异地未备案门特待遇报销比例降低20%且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徐州市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就医类型和是否办理转诊备案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并在异地就医前办理好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