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已参保父母的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使用条件
- 参保要求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本人使用,但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
- 成员范围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地域限制
若职工医保参保人所在城市支持“家庭共济”功能(如杭州、青岛、沈阳等),则可绑定省内其他城市参保的近亲属。
二、使用限制
- 不可直接报销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能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无法替代医保报销。
- 亲情账户与共济账户的区别
需办理“家庭共济账户”而非“亲情账户”,后者是绑定家庭成员后自动生效的功能。
- 被共济人医保状态
被授权人需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医保待遇正常。
三、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共济账户,授权后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系统自动按比例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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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统筹区限制 :若职工医保参保人及被授权人属同一统筹区,支持直接刷卡结算或账户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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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岳母等亲属 :通常不在家庭共济成员范围内,需通过其他方式(如子女绑定)实现支持。
综上,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在满足条件下可支持父母就医购药,但需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家庭共济授权,并注意地域及成员资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