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保)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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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50%左右,起付线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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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能降至40%-60%,具体因地区而异。
-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11种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50%以上,年度封顶线1600元以上。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保)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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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满15年报销80%,15-21年85%,21-30年80%,不满15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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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费用2000元以上可报销50%,70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报销70%。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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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700元(2023年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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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甲类及普通诊疗80%,乙类75%,高精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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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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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起付线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如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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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50%。
- 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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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报销90%,21-30年85%等(按年龄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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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范围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南京等7市扩大至二级、三级医疗机构。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